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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3月起试点药店分级管理 没有执业药师禁卖处方药

发布时间:2023-08-11 14:51:19 浏览次数:318次

去年11月,有消息称湖北拟在武汉、宜昌、鄂州试点药店分三等级管理,目前已有实质性进展。1月6日,在对武汉、宜昌等地调研的基础上,湖北省食药监局推出《湖北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一进药店,被热情的“白大褂”推销得晕晕乎乎,不知他(她)是促销员还是药师;药店多执业药师少,市民没处方也能买到处方药……今后,湖北部分药店存在的乱象或将得到整治。

  记者日前从省食药监局获悉,今年3月,湖北省将在宜昌试行药店分级管理(共分为三级),之后逐步在全省铺开。此后,市民要想买到头孢、阿莫西林等处方抗菌药,或只能去三级药店。业内人士大多认为,药店分级管理,必将在零售药品市场掀起新一轮的“洗牌”。连日来,记者就此进行了多方探访。

  政策

  药店将分三级管理一级药店禁卖处方药

  1月6日,在对武汉、宜昌等地调研的基础上,湖北省食药监局推出《湖北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方案》将试行对药店分为一、二、三级,各级药店的经营范围不同,药学技术人员配备、设备设施配置、信息化管理水平、药学服务能力的要求也不相同。

  参与《方案》制定工作的湖北省食药监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副处长冯波解释称,简单来说,一级药店经营范围仅为“非处方药”(OTC);二级药店可经营非处方药、部分处方药(不包括注射剂、肿瘤治疗药物、抗菌药、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中药饮片。三级药店除国家禁止零售药店销售的药品(如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疫苗、终止妊娠药品等)外,其他药品均可申请经营。这意味着,以后市民如果想买头孢、阿莫西林等处方抗菌药,只能去三级药店。

  在人员配置上,《方案》要求,一级药店负责人有一定药学背景;二级药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以及处方审核人员,应为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选一);县(含)以上的三级药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审方人员,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已开设的老店,可根据自身能力来申报级别。这也意味着,一旦药店分级管理的政策开始执行,执业药师这道“硬杠杠”,会成为零售药店级别归属的重要“分水岭”之一。

  探访

  有的药店无“专职”药师登记身份证可买处方药

  武汉市药店执业药师配备情况如何?近半月来,楚天金报记者随机走访了上十家药店,过半药店没遇到执业药师,有的是休息了或是下班了,有的则是“很少来”。

  上月31日,在中北路的贝克大药房,女店员回答:“年底了,药师忙,年前基本不会过来了。”本月8日,在汉口青年路附近的建和康大药房,记者要求购买处方药“新康泰克”。店员表示,执业药师不在,但登记身份证可购买。